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 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26 14:26
教师〔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教育部决定对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和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
1.《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落实情况,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2.《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3.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4.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5.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高校师德“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
1.师德“红七条”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
2.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是: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三、督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
1.各省级教育部门接本通知后,要立即部署本级部门、市县教育部门、中小学和所属高校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检查,组织省市县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和高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省级教育部门于6月10日前将本省自查整改报告报我部。
2.部属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展开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检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部属各高校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报我部。
(二)实地督查。
教育部将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工作情况,对有关地方和高校开展随机抽查。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区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深入排查整改落实。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火点,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扎实成效。
(二)注重引领,总结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和选树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区本校进行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地各校遴选1—2个优秀师德典型,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同自查整改报告一并报送我部,我部将通过新时代教师风采栏目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三)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各级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细落实。
联 系 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何昰锡、赵建军;
联系方式:010-66097046,66097842(传真);
电子邮箱:shide@moe.edu.cn。
教 育 部
2018年4 月28 日